2024年7月5日,ST凯撒(***)(000796)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认为,根据证券虚***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
暂定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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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2023年9月5日间买入,并在2023年9月5日以后卖出或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最终以***判决为准)。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复印件,证券账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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