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9日,ST龙宇(603003)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认为,根据证券虚***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
暂定索赔条件:
在2019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9日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最终以***判决为准)。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复印件,证券账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库存股的要打印出库存股)。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